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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隍庙利民调剂 衣服 老旗袍 收购老旗袍为大襟、对襟、琵琶襟等多种形式,满族骑射时穿着的一种褂子,后成为日常罩于袍子外面的服装。对襟,四面禊,长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将袍袖卷于褂袖上面,即所谓大、小袖。清朝沈阳满族诗人缪润绂描述说:“卷袖长衫称体裁,巧将时样斗妆台,谁知低护莲船处,争及罗裙一击来。”可见当时满族卷袖服饰极为时兴。清初,穿马褂 于八旗士,至康雍年间满族男子穿用马褂的习俗已盛行,青年喜着马褂以示武勇。以后,由于清帝提倡骑射,经常以马褂赏赐臣下,竟成为一种“礼服”。皇帝赏给“黄马褂”也成为极高的荣誉。 马褂,是满族男子骑马时常穿的一种褂子。为了骑马方便,在长袍的外边套一种身长至脐、四面禊的短褂、马褂以御风寒。现在许多满族人所穿的对襟小棉袄,就是从马褂演变过来的。客家又叫对襟衫,马褂套在旗装或称满式长衫的外面穿用,有些类似背心或外套,故穿着整齐又称为“长衫马褂”。 马褂是有袖上衣,不同于无袖的马甲。分大襟、对襟、琵琶襟三种。一般长度到肚脐,袖子到肘部。清朝初期只是满族人穿用,由于满清强制汉人剃发易服,康熙雍正年间始广泛流行,分单、夹、纱、皮、棉等种类。 在清朝,黄马褂是皇帝特赐侍卫武士、有事功劳者和行围 成绩突出者的,代表皇室的恩典。所以其他人不得随便穿用黄色的马褂。 民国元年(1911),北洋颁布的《服制案》中将长袍马褂列为男子常礼服之一。民国十八年(1929),国民公布《服制条例》,正式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 的大部分相声演员和其他曲艺演员在表演节目时仍会穿着长袍,民国成立后多改中山装,现在多为衬衣或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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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墓上建筑包括砖塔类和房址类。迄今发现的渤海墓上建筑年代 早可至渤海早期,经历了从简易的木结构建筑到使用瓦件盖顶,再逐步发展到具有础石、墙体、地面、踏步等设施完善的享堂类建筑的发展过程。其发展和演变主要是渤海民族固有的"冢上作屋"文化传统的不断传承和演进的结果。赵廷美为宋太祖赵匡胤四弟,被诬而死,宋真宗时改葬汝州梁县之新丰乡。本文对位于今汝州市陵头村的赵廷美墓地进行了初步考证,首先介绍了赵廷美其人与墓园现状,其次结合文献论述了赵廷美墓地在南宋时曾称作"南坟", 探讨了赵廷美墓地祔葬的陪葬墓情况。目前已经在史料中查到的陪葬墓数量约8座,实际上这里祔葬的陪葬墓数量约达数百座之多。本文在《唐顾师闵墓志考释》一文的基础上,广泛利用传世文献,就顾师闵的生平、亲眷、墓志作者等,作了补充考释,并进一步考察了写作墓志的社会政治背景。恤刑制度是指我国古代封建 在诉讼中给予老、幼、残、鳏、寡、孤、独等社会弱势群体特殊保护的法律制度。恤刑的对象主要是7岁以上的老人、未满1岁的未成年人、女、残疾人等。恤刑制度体现了的仁政思想,其内容主要包括定罪量刑、诉讼程序、刑罚执行等方面。我国已出土的《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书令》记载了汉律对于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和部分案例。《考工记》营国制度的产生,标志着古代都城布局规划理论体系的正式形成。以这一理论为标尺,可将中原地区古代都城布局演变划分为四个阶段。分析考察可知,《考工记》营国制度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只是儒家描绘的一幅"理想王都"的美妙蓝图,只有在统一的封建社会盛世,才有可能将这幅蓝图变为现实。辽阳博物馆馆藏战国铭文铜鼎所刻铭文初步判断为战国时期燕国文字,该鼎的发现为研究战国时期行政区划了有益材料。河南博物院藏黄釉扁壶在造型上与北朝以前的铜、漆等扁体器物并无承继关系。壶腹部装饰胡腾舞乐舞图案,图案采用近大远小的平行 原理构图,与西方绘画艺术表现手法相似,线条的运用与波斯银器人物刻画相似,有浓郁的西方特征,它可能是西方文化与丝绸之路上各种文化交流、融合的早期表现或西方输入品,这种风格一直影响至隋唐。9年冬至21年春,焦作市文物工作队在 焦作苏蔺村段挖的河道内发现以汉代时期为主的6座砖瓦窑。其中Y6保存极其完整。窑址的发现不仅填补了焦作地区未发现有窑址群的空白,同时为我们研究战国至汉代时期窑址形制、结构、烧制技术等了十分珍贵的。石容器作为我国史前考古的一种重要遗存,集中发现于燕山南北地区。本文认为,燕山南北地区含石容器的考古遗存基本属于筒形罐文化系统;石容器不是一般的器皿,应该是祭祀或行巫术的辅助工具;我国石容器的出现,并不晚于陶器,探索其起源与文化传承,将有助于燕山南北地区史前考古的分期研究。许昌博物馆现藏有汉代文字瓦当、云纹瓦当和人面瓦当等,大部分属东汉时期,个别可能早至秦至汉初,晚至曹魏初期。有些瓦当的细部法为其他地区少见,可补之缺,亦可彰显其独特的历史价值。